第132章 灌顶二合一(1 / 1)
刘恭倒是不知晓那些腌臢事。看最快更新小说就来Www.Biquge77.Net他现在只觉得满头冷汗。陈光业,是节帅的内侄,展开来说,他是张淮深正妻家的子弟。晚唐亦是唐,讲究门第血统。当初张淮深点名叫他领兵,便已经坐实了这身份,早该看出这一点,可恭当时只想着诓他入局,却忘了这茬。好在当初黑水河之战,陈光业没有出事,倘若是马革裹尸了,刘恭还真不知道,该如何向张淮深解释。当真是踩了狗屎运。送走了陈光业,刘恭才算送走了一块心病。街面上的喧嚣愈发大声。自从打完了仗,刘恭就忽然觉得,自己成了整个张掖城里,最闲散的人。城池周围的荒地,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头,去抢夺回鹘人的草场。有些本就没地的半人马,早早来到张掖城外,在当初的牙帐旧地,登记造册,加入契苾部。至于刘恭带来的各部,也开始遣散了两队汉兵,令其返回酒泉,驻守旧地。政务上的事,也有龙姽操持,刘恭只需得过目批阅,并不用事事亲力亲为。于是,他忽然闲下来了。他就这样在街上溜达。话说这药罗葛仁美,把张掖城治理的一塌糊涂,但偏偏做了一件好事,那就是旧的市坊制度,在张掖城里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,是更为野蛮但也更有活力的粗放。几个吐蕃人勾肩搭背,身上还扛着农具,一看便知是要去城外搞块地。刘恭就看着他们忙碌。直到路过的吐蕃人远离他,似乎有些害怕他身边的什么东西,他才偏过头,看到在自己的身边,正站着那位少女萨满。刘恭也不知道,到底算是萨满,还是喇嘛,亦或者是姑总之是格桑卓玛。她就悄无声息地站在刘恭身边,头顶那对羊角上,还挂着许多铃铛。只是她一动不动,立在原地,并没有任何的铃铛声。硕大的萨满袍子,披在她的身上,显得里边空空荡荡,仿佛还能再塞下一个人似的。“你在看何物”刘恭有些好奇。“刺史,您身上有邪祟。”格桑卓玛的声音很平。“城里的孤魂野鬼太多,他们惦记着刺史,但又畏惧,不敢近身。可那些刚咽下气的回鹘恶灵,正顺着您的影子往上爬,想吸您的灵魂气。”这话说得煞有介事。倘若是张淮深,听完这番说辞,或许就信了,说不定还得给点钱,供奉着这些神棍。可惜,这套神棍把戏,在刘恭这里不好使。子不语怪力乱神,更何况,刘恭是接受义务教育的,对这种东西更不可能迷信。他没有理会,而是向旁边走了几步。格桑卓玛却无被冷落的自觉。她跟在刘恭身后,一声不吭,只是羊角上悬挂着的铃铛不断作响,像幽灵如影随形,仿佛是滑过来的一般。见甩不开她,刘恭也觉得古怪,于是就故意溜着她,一路兜兜转转,走回到了府衙前。格桑卓玛也不抱怨。她就这样跟着,羊角上铃铛不断叮当作响,沿途的吐蕃人见了,都被吓得连滚带爬,直接躲到了一旁的街巷里。有些避不开的,直接在街上跪下,趴伏在地上,口中念念有词。于是,刘恭停步了。“你为何要跟着我”刘恭有些好奇。这句话落入风中,羊角上的铃铛响了两声,便归于死寂。格桑卓玛抬起了头,直视着刘恭。“刺史不信恶灵噬魂,可刺史的身边,养着比恶灵更凶的鬼,若是不压着那些鬼,便要将刺史拖下水了。”“说人话。”刘恭有些不耐烦,“你为何事而来若无要务,便请回吧。”“我为刺史而来。”格桑卓玛那只苍白的手,从宽大的袍子里伸出来,随后在刘恭面前,微微俯首的同时,亮出了手上的戒指。金银之中,镶嵌着各色宝石。刘恭看到的第一反应,便是估量着这些戒指能卖几钱。“刺史知汉人,粟特人,却不知吐蕃人。吐蕃人多礼佛畏神,刺史给他们分了田,可他们未必会谢恩,反倒认定是那漫天神佛,降下了恩赐。”这番话,倒是恭要听的。于是他来了兴趣。微微一抬手,府衙前的小猫娘,便主动让开了路,放格桑卓玛进入。大堂内光线稍暗。这里曾经到处都是腥膻,被药罗葛仁美挂了各类兽皮。但这几日清理下来,已经干净了不少,只是朱漆未到,许多柱子还未上色,显得有些古旧。刘恭径直走到堂下,看了眼在处理公文的龙姽,随后带着格桑卓玛,来到了一间隐秘的偏厅,坐在了茶桌前。府里的吐蕃仆役,见到格桑卓玛的打扮,顿时有些惊慌。“上茶。”刘恭看也没看那边,注意力全都放在格桑卓玛身上。“你方才说那番话,是何意思,要与本官坐地起价还是说,你想从本官这里,寻些钱财,兴建佛寺”看着格桑卓玛,刘恭心里有个底线。绝对不修佛寺。张淮深治下瓜沙二州,因为佛教兴盛,变成了何等衰颓模样,刘恭可都是亲眼见过的。宗教一旦兴旺,便会攫夺官府的权力,所以刘恭是必然要压制宗教,不可使其兴旺的。莫说是花钱兴修佛寺了,刘恭觉得自己没把佛寺砸了抢钱,已经算尊重当地人了。格桑卓玛却说:“不敢向刺史讨要,只是想令刺史知晓,吐蕃人性情执拗,若不能通神佛之意,便不可改易其志。可若是能用神佛,便可轻松使。”“所以说到底,还是要本官立寺庙,礼佛信教啊。”刘恭轻叩了两下案面,语气里有些愠怒。“刺史乃是汉人里的雄鹰,自不必去拜那些泥胎。”刘恭的愠怒,并没有吓到格桑卓玛。反倒像是更兴奋了。这搞得刘恭一头雾水,他根本不明白,格桑卓玛说这一通谜语,处处都是在提醒刘恭,要用宗教诓吐蕃人,可又不曾说过自己要什么。小羊娘的脑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“刺史莫要多虑。”格桑卓玛忽然抬起了眼眸。她掀开了萨满头巾,这也是刘恭第一次,完完全全看到她的脸。吐蕃人的脸常有高原红,可在格桑卓玛的脸上,只是一抹桃花色。鼻梁微挺,俏丽可爱,浓密的睫毛下,并非是冷漠的羊瞳,而是一对浅棕色瞳孔。刘恭吞咽了一口唾沫。似乎,能当上祭司的女性,都挺美的。石尼殷子如此,光明照如此,今日见了格桑卓玛真容,亦然是如此。只是平日里,格桑卓玛将自己包裹在袍子里,寻常人根本见不到真容。她微微扬起脸,脖颈的线条,在透过窗纸的光影之中,显得无比脆弱,但又带着些许灵性。“吐蕃人愚钝,不知汉家礼。”格桑卓玛站了起来。然后,她跪在了刘恭面前。不是普通的跪拜,而是将整个身子伏下,铺展在青砖面上,宽大的萨满长袍,犹如萎靡的黑云散落,顺着她纤细的骨架垮塌下来,将她完全包裹其中,那对漆黑的羊角,几乎贴在了刘恭的六合靴前。角根悬挂的碎小铜铃,随着她细微的颤动,磕碰在青砖上,激荡出一串清脆却又压抑的声响。“刺史乃是天上来的神佛,平地上之刀兵的。吐蕃人不识得刺史,自然易生乱,但我愿为刺史前驱,为刺史治吐蕃人,令刺史可以役使之。倘若刺史许我此权,那么刺史想杀谁,便可令我杀之。刺史若欲吐蕃人为兵,亦可令我为之。”刘恭低头看着她。不知何时,她的手指已经攀到了靴边,隔着粗糙的布料,也能感受到她的指尖,正在自己的靴子之外。“阿母曾预言,将有一中原汉人,承接天命,戡乱安邦,复汉家山河,届时天朝复归,四方安定,我族当为其尽心效力。”她伏在地上的身躯开始颤抖。似乎是过于兴奋,连周围的气氛,都变得有些闷热了起来。那几只手指,攀附在刘恭脚上,似乎想要再向上一点,却又不敢触怒刘恭,于是只得来回摩挲。但她还有一点没说。那就是,她身上的那些不详。连续死了两任未婚夫,在这个时代的任何人看来,都是绝对的不详。也正是因此,即便她貌美,却依旧没人敢碰她,生怕小头过了瘾,大头便要不保。但她在学习诸法时,也曾听闻过,有真天命者,可压得一切邪祟。于是,她抬起了头。再度和刘恭对视,她的眼眸中,满是狂热之色。她想知道,刘恭到底是不是天命之子。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一“求刺史为我灌顶。”她咬了咬下唇。刘恭有些意外:“你所谓的灌顶,又是哪一派的秘法作此法术,又是为何”“若刺史愿降无上恩泽,洗净邪祟,便能使吐蕃诸部归心。”格桑卓玛抬起了手。这一次,她没有再胆怯,而是大胆地伸手,顺着刘恭腿间袴裤,摸索着向上,动作虔敬而又认真。湿热地呼吸打在布料上,甚至还能感觉到,她在嗅着刘恭的气味。似乎是刘恭的气味激到了她,让她的身子颤抖起来。羊角上悬挂着的无数铃铛,也开始细密作响,伴随着她身子的动作,填满了狭小逼仄的偏厅,刘恭没有犹豫,伸出手来抓住了她的羊角。随后用力向后一仰。羊角连着她的脖颈,被迫向后倒去,原本俯在刘恭身下的脸,被这粗暴的力道,硬生生扯得抬了起来。清脆杂乱的铃声,在昏暗的偏厅里荡漾开,震碎了角落里浮动的尘埃。可在她的脸上,看不到半点愤怒和恐惧。相反,原先那抹桃花色,从双颊蔓延到耳根,那股被占有的狂热,在浅棕色的眸子里,几乎都要溢出来,甚至她的眼角,还带着些泪水。在刘恭面前,她就像一只顺从的羔羊。“愿为刺史做明妃。”短短几个字,被她咬得断断续续,却带着无比的狂热。刘恭松开了手。羊角上力道一松,格桑卓玛便似没了骨头的蛇,迫不及待地滑了下去。铜铃叮叮当当,响个不停门外,吐蕃仆役端着茶碗,刚想要送进来,可听到那阵细密的铃声,顿时吓得愣在原地,全然不敢走动。他端着茶碗的手开始颤抖,瞳孔猛地收起,甚至连屋里的动静也不敢听,顿时后退了几步。沉顿片刻之后,仆役俯下身子,送出手中托盘。茶碗连同木托盘,放在了偏厅门口,随后仆役连腰都没敢直起来,双手捂着脑袋,像受惊的地鼠一般,贴着回廊的墙根,逃似的走开了。他不敢多想。祭司多通鬼神,命里皆有煞气,如若与之私通,大多落不得好下场。在吐蕃人的观念里,世界就是妖魔鬼怪,神佛横行,刘恭此等行事,乃是大不敬。不敬神佛也就算了,可问题是,这位黑吐蕃祭司的传言,在吐蕃诸部之中,也是有所传闻的。吐蕃仆役的心中,只剩下了一个想法。刺史要死了。然而在偏厅中的刘恭,并不知道外面有这一出。他只是看着格桑卓玛,软软地倚在她身上,面庞上的桃花色,已经烧成了一片艳红,眼角还泛着迷离的水光。格桑卓玛似乎还在回味着。“多谢刺史。”刘恭没有回答。他只是勾着羊角上布条,又摇了摇铃铛,清脆的响声,让刘恭不由得感慨,原来这玩意儿,还能这样子用。